吳地記 舊題[唐]陸廣徵
《吳地記》,一卷。舊題唐陸廣徵撰。然書中「虎疁」一條,稱唐諱「虎」,錢氏諱「疁」,改為「滸墅」,另續添吳越置吳江縣賦稅一 項;篇後又稱羅城「周敬王六年丁亥造。至今唐乾符三年丙申」及「又至大宋淳熙十三年丙午」等語。蓋出自唐人手筆,兩宋時有所增修。記載唐蘇州所領七縣沿革掌故,兼及賦稅、城池、戶數、山水、坊巷、橋樑、寺觀等,尤詳於州治吳縣、長州兩縣。附後集一卷,不署撰者姓名,續載宋初建置,亦間竄入元人文字。有明萬曆《古今逸史》吳琯校本(簡稱吳本)、明天啟樊維成刊《鹽邑志林》本(簡稱樊本)、清張海鵬《學津討原》本(據明毛晉《津逮秘書》本重訂而成)、清道光曹溶編《學海類編》本(簡稱曹本)、同治江蘇書局刊本(簡稱局本)等。(以上按《中國歷史大辭典‧歷史地理卷》,上海辭書出版社,1996年及曹林娣《吳地記校注序》)
是次錄文,據曹林娣校注之《吳地記》(江蘇古籍出版社,1999年)。該書是以《學津討原》本為底本,而以其他各本互校,並以類書及地方總志所引參稽考核。原書附有張海鵬原校及曹林娣新校注,新校注頗詳瞻,但為省篇幅,網絡版祇錄張校全文(作白色小字原文夾注)及曹校中部分較要者(作超連結附於頁尾)。
2005年3月12日
正文
按《史記》及《吳越春秋》,自禹治水已後,分定九州。《禹貢》揚州之域,吳國四至:東亘滄溟,西連荊郢,南括越表,北臨大江,蓋吳國之本界也。今郡在京師東南[1]三千一百九十里,當磨蝎斗女之位列,婺女星之分野。從秦始皇并吞六國之後,至漢順帝永建四年,有山陰縣人殷重,獻策於帝,請分江置兩浙,詔司空王襲封,從錢唐江中分,向東為會稽郡,向西為吳郡。至陳朝貞明元年,改為吳州。隋文帝開皇九年,改郡邑至橫山東,新立城郭;一本云:「隋開皇十三年,改為蘇州。」唐武德七年,移新州,却復舊址,升為望,管縣七,鄉一百九十四,戶一十四萬三一本作「二」。千二一本作「三」。百六十一。兩稅茶鹽酒等錢六十九萬二千八百八十五貫七十六文。
吳縣九萬九一本作「七」。千九百六十三貫三百七十三一本無「三」字。文;
長洲縣九萬八千五百七十六貫五百七十六文;
嘉興縣一十七萬八千七十六貫一百二十文;
昆山縣一十萬九千五百三貫七百三十八文;
常熟縣九萬七百五十貫七百七十四一本無「四」字。文;
華亭縣七萬二千一百八十二貫四百三十一文;
海鹽縣四萬六千五百八十一貫五十八文。
續添吳江縣三萬六千二百六十九貫一百文;
使司割隸醬菜錢一十萬七千七百二十貫二百四一本作「三」。十六一本作「八」。文;
留蘇州軍事醬菜衣糧等錢一十七萬八千三百四十九貫九十八文;一本作「九百二文」。
團練使軍資等三十一本無「十」字。萬六一本作「七」。千八百三十貫文送納一本無「納」字。上都。
地名甄冑,水名通波,城號闔閭,臺曰姑蘇。隩壤千里,是號全吳。昔周太王三子,長泰伯、次仲雍、次季歷。季歷生子昌,有聖瑞。太王有疾,泰伯、仲雍以入山采藥,乃奔吳,文身斷髮,示不可用,以讓季歷。子昌立,是為西伯,即文王也。吳人義泰伯,歸之為王。泰伯三讓弟仲雍,仲雍立,號句吳。殂卒,葬梅里。而仲雍立。仲雍生季簡,季簡生叔[2]達,叔達生周[3]章,周章卒。其後至壽夢,始別築城,為宮室於平門西北二里,自泰伯至壽夢十九世。壽夢生四子:長諸樊,次餘祭,次餘昧、次季札。季札賢,壽夢欲立之,季札讓不可,乃立諸樊。諸樊卒,吳人固立札,札不受,棄室而耕之野,乃止。封札於延陵,號曰延陵季子,而餘祭立。四年,吳使季子行聘諸國,餘祭卒,授弟餘昧,立四年,卒。欲授立季札,季札讓,逃去。餘昧之子曰僚立,為諸樊之子公子光所弒,在位十三年。僚好炙魚,非專諸炙不食。諸樊之子光,潛以百金,令專諸進魚王僚,置匕首於炙魚中,刺僚死。子光篡立,是為闔閭。王又令刺客要離,袖劍殺吳公子慶忌,即王僚子也。季子歷三年還,聞僚被弒,乃匍匐往其墳號哭。於是子光謝過於季子,季子曰:「苟先君無廢祀,民無廢主,社稷有奉,「有奉」,一本作「有本」。乃吾君也[4]。哀死事生,以待天命耳。」
闔閭城,周敬王六年伍子胥築。大城周迴四十五[5]里三十步[6],小城八里六[7]百六十步[8]。陸門八,以象天之八風;水門八,以象地之八卦。《吳都賦》云「通門二八,水道陸衢」是也。西閶、胥二門,南盤、蛇二門,東婁、匠二門,北齊、平二門。不開東門者,為絕越之故也。西閶、胥門下,錢本另為一條。
閶門,亦號破楚門,吳伐楚,大軍從此門出。陸機詩曰:「閶門勢嵯峨[9],飛閣跨通波。」又孔子登山,望東吳閶門,嘆曰:「吳門有白氣如練。」今置曳練坊及望館[10]坊,因此。
胥門,本伍子胥宅,因名。石碑見在。出太湖等道水陸二路,今陸廢。門南三里有儲城,越疑作吳。王貯糧處。十五里有魚城,越[11]王養魚處。門西南有越來溪[12]。
盤門,古作蟠門,嘗刻木作蟠龍,鎮此以厭越[13]。又云水陸相半,沿洄屈曲,故名盤門。[14]又云吳大帝蟠龍,故名。門內有武烈大帝廟,在祀典。東南[15]二里有後漢破虜將軍孫堅墳,又有討逆將軍孫策墳[16]。
蛇門,南面,有陸無水,春申君造以禦越軍[17]。在巳地,以屬蛇,因號蛇門。前漢梅福,字子真,為南昌尉,避王莽亂政,稱得仙,棄妻子,易姓名。有人見福隱市卒,即此門也。
匠門,又名干將門[18]。東南水陸二路,今陸路廢。出海道,通大萊一作海。沿松江,下滬瀆。闔閭使干將於此鑄劍,采五山之精,合五金之英,使童女三[19]百人祭爐神,鼓橐,金銀不銷,鐵汁不下。其妻莫邪曰:「鐵汁不下[20],有計。」干將曰:「先師歐冶鑄劍之穎不銷,親鑠耳,以然[21]成物,吾何難哉?可女人娉爐神,當得之。」莫耶聞語,投入爐中,鐵汁出[22],遂成二劍。雄號干將,作龜文;雌號莫邪,鰻文。餘鑄得三千,并號作龜文劍。干將進雄劍於吳王,而藏雌劍;時時悲鳴,憶其雄也。門南三里有葑門、赤門,有赤欄將軍墳,在蛇門東,陸無水道,故名赤門。東南角又有魴鱮門,吳曾魴鱮見,因號,并非八門之數也。
婁門,本號疁門。東南,秦時有古疁縣。至漢王莽改為婁縣。東南二里有漢吳邵太守朱梁墳,本名肇,避後漢和帝諱,改為梁,今吳郡朱氏皆梁之後。塘北有顧三老墳,見存。
齊門,北[23]通毘陵。昔齊景公女聘吳太子終累,闔閭長子、夫差兄也。齊女喪夫,每思家國,因號齊門。後葬常熟海隅山東南嶺,與仲雍、周章等墳相近。葬畢,化白龍沖天而去,今號為母冢墳。門東二里有廬江太守關[24]臻墳[25]。
平門北面,有水陸通毘陵。子胥平齊,大軍從此門出,故號平門。東北三里,有殷賢臣申公《太平寰宇記》引《郡國志》云:「申公巫臣冢在匠門西南,疑此處誤衍申公二字。」巫咸墳,亦號巫門。西北二里有吳偏將軍孫武墳[26]。西北三里有醬醋城,漢劉濞築。東北三里有潁川太守陸宏墳。
吳縣望在郡下[27],秦始皇二十六年置。漢王莽改泰德縣。陳貞明元年,後主復為吳縣。隋開皇九年,越國公楊素移郡及縣於橫山東五里。今復移城內。管鄉三十,戶三萬八[28]千三百六十一,坊三十。
吳公子慶忌墳,在縣西[29]北三十五里,今呼慶墳。
步騭墳,在縣西[30]北三里[31]。隲仕吳為驃騎將軍,代陸遜為丞相,有石碑,見存臨頓橋西南。
周瑜墳,在縣東二里。瑜字公瑾,廬江舒人。仕吳大將軍、南郡大守。美姿貌,時年二十四,吳中皆呼為周郎。及孫權稱尊號[32],謂公卿曰:「非周公瑾,不帝矣!」瑜少精思音樂,雖三爵之後,樂有闕誤,必知之,則回顧。時人謠曰:「曲有誤,周郎顧。」
顧野王墳,在橫山東,平陸地,遺言不起墳[33]。野王,宇體倫[34],仕陳武帝,為門下侍郎。博綜群書,廣搜經籍,撰梁《瑞應圖》七十卷、《御覽》三百六十卷。宮人各念一卷,常隨駕行,內人謂之「着脚《御覽》」。
姑蘇臺,在吳縣西南三十五里[35]。闔閭造,經營九年始成。其臺高三百丈[36],望見三百里外,作九曲路以登之。
射臺在吳縣橫山安平里。
鴨城,在吳縣東南二十里[37]。
匠門外沙里中,《吳郡志》引下有「吳王築以養鴨」六字。城東五里有猪墳[38],是吳王畜猪之所。東二里有豆園,吳王養馬處。又有鷄陂[39],闔閭置豆園在陂東。
織里,今織里橋,在麗娃鄉,俗呼失履橋、利娃鄉,訛也。
澹臺湖,在吳縣東南十里。孔子弟子澹臺滅明,字子羽,宅陷為湖,湖側有墳。
夏駕湖,壽夢盛夏乘駕納涼之處。鑿湖為池,置苑為囿,故今有苑橋之名。
蔡經宅,在吳縣西北[40]五十步[41]。經,後漢人,有道術,煉大丹,服菖蒲,得仙。今蔡仙鄉即其隱處也。
馮驩宅,在吳縣東北二里五十步。驩,孟嘗君門下客。今有彈鋏巷,其墳在側,石碑見存。
長洲縣望在郡下,貞觀七年,分吳縣界,以苑為名。地名茂苑,水名仙山鄉。東一百里,有秦時古疁縣,王莽改為婁縣。北三里有甪[42]溪,廣八里,深四丈,西[43]入太湖。北四十里有湖,廣四里,深三丈。縣北二十七里有岑陂、夏駕陂、馬的陂,吳國古有此。管坊三十,鄉三十,戶二萬三千七百。
華池,在長洲縣大雲鄉安昌里[44]。
華林園,在長洲縣華林橋[45]。
南宮城[46],在長洲縣干將鄉長樂里。
嘉興縣,本號長水縣,在郡南一百四十三里。周敬王十年置,在谷口湖。秦始皇二十六年重移,改由拳縣。黃[47]龍三年,嘉禾野生,改禾興縣[48]。吳赤烏五年[49],避吳王太子名,改嘉興縣。前有晉一作「南齊」。妓錢唐蘇小小墓,東五里有天心池。東二里有會稽太守朱買臣墳。西五百步有晉兵部尚書徐恬宅,捨為靈光寺。縣北三十里有槜里地[50],是吳越戰敵處。縣南一百里有語[51]兒亭,句踐令范蠡取西施以獻夫差,西施於路與范蠡潛通,三年始達於吳,逐生一子至此亭,其子一歲能言,因名語兒亭[52]。《越絕書》曰:「西施亡吳國後,復歸范蠡,同泛五湖而去。」東二十五里有長谷亭,入華亭縣。西北行七十里,有震澤。今升縣望,管鄉五十,戶二[53]萬七千五十四。
昆山縣,在郡東七十里,地名全吳,水名新陽。貞觀十三年,分在吳縣東置縣。東南一百九十里[54],有晉將軍袁山松城,隆安二年築。時為吳郡太守,以禦孫恩軍,在滬瀆江[55]濱,半毀江中[56]。山松能楷書,梁武帝評其書云:「山松書如深山道士,見人便欲縮頭[57]。」卒贈司空將軍,葬橫山東二里。會昌四年升縣,管鄉二十四,戶一萬三千九百八一。
常熟縣,在郡北一百里,漢建安二年[58],分吳縣海虞[59]置,本號海虞縣,至唐貞觀九年[60],改常熟縣。北一百九十步有孔子弟子言偃宅,中有聖井,闊三尺,深十丈。傍有盟,盟北百步有浣紗石,可方四丈[61]。縣北二里有海隅[62]山,仲雍、周章并葬山東嶺上。闔閭三子,長曰終累,婚齊女,蚤亡,亦葬此山。山有三[63]洞穴,穴側有石壇,周迴六十丈。山東二里有石室,太公呂望避紂之處。山西北三里有越王句踐廟,郭西二里有夫差廟,拆姑蘇臺造。管鄉二十四,戶一萬三千八百二十。
華亭縣,在郡東一百六十里,地名雲間,水名谷水。天寶五年置[64]。蓋晉元侯[65]陸遜宅,造池亭華麗,故名。有陸遜、陸機、陸瑁三墳,在東南二十五里橫山中。有鶴鳴、鶴唳、元鶴。管鄉二十二,戶一萬二千七百八十。
海鹽縣,在郡東南二百二十里,地名殷水,水名福見。秦始皇二十六年置。陷為柘湖,又改武原縣,陷為當湖。隆安五年,改東武洲,移在故邑上。咸康七年,改禦越,復號海鹽縣[66]。陳貞明元年,割屬鹽官。武德[67]七年,隸歸嘉興。景雲[68]二年重置。先天[69]二年廢。開元五年,刺史張廷珪奏請重置。縣東十一里,有晉穆帝[70]、何皇后宅。十五里有公孫捷、田開疆、古冶子[71]三墳,俱事齊景公,勇烈,有功於景公。為晏子佞以桃二顆,令言功,三人同日死,葬于此縣。東南三十里有秦柱山,有五百童女避秦始皇難於此,後并得仙。縣西五里有會骸[72]山,是陸華兄弟尋金牛之處。管鄉一十五,戶一萬三千二百。會昌四年,升為縣。
虎邱山,避唐太祖諱,改為武邱山,又名海涌山,在吳縣西北九里二百步[73]。闔閭葬此山中,發五郡之人作冢,銅椁三重,水銀灌體,金銀為坑。《史記》云:「闔閭冢在吳縣閶門外,以十萬人治冢,取土臨湖。葬經三日,白虎鋸[74]其上,故名虎邱山。」[75]《吳越春秋》云:「闔閭葬虎邱,十萬人治。葬經三日,金精化[76]為白虎,蹲其上[77],因號虎邱。」[78]秦始皇東巡,至虎邱,求吳王寶劍。其虎當墳而踞,始皇以劍擊之,不及,誤中于石。其虎西走二十五里,忽失。《吳郡志》引《吳地記》,「失」字下作「因名其地曰虎疁」。于今虎疁,唐諱虎,錢氏諱疁,改為滸墅。劍無復獲,乃陷成池,故[79]號劍池[80]。池旁有石,可坐千人,號千人石。其山本晉司徒王珣與弟司空王珉之別墅。咸和二年,捨山宅為東西二寺,立祠於山。寺側有貞娘墓,吳國之佳麗也。行客才子多題詩墓上。有舉子譚銖作詩一絕,其後人稍稍息筆。
花山,在吳縣西三十里。其山蓊鬱幽邃。晉太康二年,生千葉石蓮花,因名。山東二里有胥屏[81]亭,吳王闔閭置。亭東二里有館娃宮,吳人呼西施作娃,夫差置,今靈岩山是也。晉太尉陸玩捨宅置寺,宮旁有石鼓,大三十圍[82]。《吳志》云:「其鼓有兵則鳴。」晉隆安二年,賊孫恩作亂,鼓鳴。山上有池,旱亦不涸。中有蒓甚美,夏食之,則去熱,吳中以為佳品。
支硎山,在吳縣西十五里。晉支遁,字道林,嘗隱於此山,後得道,乘白馬升雲而去。山中有寺,號曰報恩,梁武帝置。
岝崿山,在吳縣西十二里。吳王僚葬此山中。有寺號思益[83],梁天監二年置。
餘杭山,又名四飛山。舊《府志》引《吳地記》:「以四面視之,勢若飛動也。」在吳縣西北[84]三十里,有漢豫章太守陸烈墳[85];東二里有漢山陰縣令陸寂墳。山有白土如玉,甚光潤,吳中每年取以充貢,號曰石脂,亦曰白堊、白蟮。東三里有夫差義子墳十八所。《圖經續記》云:「夫差墓在吳縣西餘杭山之卑猶位,今名陽山者是也,宰嚭亦葬其旁。」[86]
橫山,又名據湖山,在吳縣西南十六里。中有朱植《吳郡志》引作「朱桓」。疑形諱,或避宋諱也[87]。墳,及晉門下侍郎陸雲公[88]墳。
鷄籠山,在吳縣西[89]三十里。以形似鷄籠,因名。晉太康二年[90],司空陸玩葬此山,掘得石鳳飛去,今鳳凰墩是也。陸玩,字士瑤,為左僕射。蘇峻之難,與兄曄隨帝在石頭城,以曄、玩吳民之望,不敢加逼遷。既登公輔,嘗嘆息謂賓客曰:「我為三公,是天下無人。」其謙抑若是。疾薨,以佐命之勛,特置七十家守墳。子納,字祖言,清操絕俗,不改素業,為吳興守。至郡,不受俸祿。征討大都督謝安詣納,殊無供辦,茶果清談而退,終尚書令,亦葬此山。
卑猶山[91],在吳縣西二十里,吳太宰嚭所葬。嚭,楚伯州犁之孫,楚誅伯州犁,奔吳,吳以為大夫。讒佞夫差而誅子胥,後句踐滅吳,誅嚭,以其不忠也。
女墳湖,在吳縣西北六里。《越絕書》曰:「夫差小女字幼玉[92],見父無道,輕士重色,其國必危,遂願與書生韓重為偶。不果,結怨而死。夫差思痛之,金棺銅椁,葬閶門外。其女化形而歌曰:『南山有鳥,北山張羅。鳥既高飛,羅當奈何?志欲從君,讒言孔多。悲怨成疾,沒身黃壚[93]。』」又趙曄《吳越春秋》云:「闔閭有女愛[94],怨王先食蒸魚,乃自殺。王痛之,厚葬於閶門外。其女化為白鶴,舞於吳市,千萬人隨觀之。後陷成湖,今號女墳湖[95]。」
流杯亭在女墳湖西二百步[96],闔閭三月三日泛舟游賞之處。《吳郡志》引下有「今基隍猶存」五字。
太湖。按《漢書志》云:「《爾雅‧釋地[97]》曰:『吳越之間有具區。』郭璞云:『今吳縣西南太湖,即震澤也。中有包山,去縣一百三十里,其山高七十丈,周迴四百里。下有洞庭穴,人潛行水底,無所不通,號為地脉。又有大小二雷山。』」按《越絕書》曰:「太湖周迴三萬六千頃,亦曰五湖。」虞翻云:「太湖有五道之別,故謂之五湖。」《國語》曰:「吳越戰於五湖。」在笠澤,一湖耳。張勃《吳錄》云:「五湖者,太湖之別名,以其周行五百里,以五湖為名。」周處《風土記》曰:「舜漁澤之所也[98]。」《揚州記》曰:「太湖,一名震澤,一名洞庭。今湖中包山有石穴,其深莫知其極,即十大洞天之第九,林屋洞天也。」《洞庭山記》曰:「洞庭有二穴,東南入洞,幽邃莫測。昔闔閭使令威丈人尋洞,秉燭晝夜而行,繼七十日,不窮而返。啟王曰:『初入,洞口狹隘,傴僂而入。約數里,忽遇一石室,可高二丈,常垂津液。』內有石床枕硯,石几上有素書三卷,持回,上於闔閭,不識,乃請孔子辯之。孔子曰:『此夏禹之書,并神仙之事,言大道也。』王又令再入,經二十日却返,云:『不似前也。唯上聞風水波濤,又有異蟲,撓人撲火,石燕蝙蝠大如鳥,前去不得。』丈人姓毛名萇,號曰毛公。今洞庭有毛公宅,石室并壇存焉。」
松江,一名松陵,又名笠澤[99]。《左傳》曰[100]:「越伐吳,禦之笠澤[101]。」其江之源,連接太湖。一江東南流五十里,入小湖;一江東北二百六十里,入於海;一江西南流,入震澤;此三江之口也。咸仲云:「松,容也,容裔之貌。」《尚書》云「三江既入,震澤底定」是也。晉張翰仕齊王冏,在京師,見秋風起,思松江鱸魚鱠,遂命駕東歸。俄而冏敗,人皆謂之見機。卒葬橫山東五里。
唐曹恭王廟,在松江。恭王,太宗第十四子。調露元年,則天皇后出為蘇州刺史。
百口橋,後漢郡人顧訓家有百口,五世同居。鄉人效之,共議近宅造百口橋,以彰孝義也。
乘魚橋,在交讓瀆。郡人丁法海與琴高友善,高世隱不仕,共營東皋之田。時歲大稔,二人共行田畔,忽見一大鯉魚,長可丈餘,一角兩足雙翼,舞於高田。法海試上魚背,靜然不動,良久遂下。請高登魚背,魚乃舉翼飛騰,沖天而去。
琴高宅,在交讓瀆法海寺西五十步。法海寺,濟陽丁法海捨宅所置。法海,蓋丁令威之裔。殿宇浮圖下有令威煉丹井也。
皋橋,在吳縣北三里有五十步。漢議郎皋伯通字奉鄉所居,因名。伯通卒,葬胥門西二百步,號伯通墩。高士梁鴻隱居伯通廡下,為人賃舂,每歸,妻為具食,舉案齊眉。伯通察而異之曰:「彼傭能使其妻敬之如此,非凡人也。」舍之於家。鴻潛閉門,著書十餘篇,疾困,告主人曰:「昔延陵君葬子[102]嬴、博之間,不歸鄉里。慎勿令我子持喪歸去。」乃卒。伯通等求葬地於吳要離冢傍,咸曰:「要離烈士,伯鸞清高,宜令相近[103]。」葬畢,妻子歸扶風。
都亭橋,壽夢於此置都驛,招四方賢客。基址見存。
炭渚橋,吳時海渚通源,後沙漲為陸。基址見存。
定跨橋,闔閭於行苑內置,游賞之處。基址見存。
重元[104]寺,梁衛尉卿陸僧瓚,天監二年,旦暮見住宅有瑞雲重重覆之,遂奏請捨宅為重雲寺。臺省誤寫為重元[105],賜大梁廣德重元寺。
乾元寺,晉高士戴顒捨宅置。乾元初,蘇州節度采訪使鄭桂清書寺額,奉敕依年號為乾元寺。
通元寺,吳大帝孫權吳夫人捨宅置。晉建興二年,郡東南二百六十里有滬瀆,漁人夜見海上光明,照水徹天。明日,睹二石神像浮水上。眾言曰:「水神也。」以三牲日祝迎之,像背身泛流而去。時郡有信士朱膺[106]及東陵寺尼[107],率眾,香花鐘磬,入海迎之,載入郡城。像至通元寺前,諸寺競爭,數百人牽拽不動。眾議云[108]:「像應居此寺。」言畢,數人舁試,像乃輕舉。便登寶殿,神驗屢彰,光明七日七夜不絕。梁簡文帝制《石佛碑》,曰有迦葉佛、維衛佛。梵字刻于像背。唐東宮長史陸柬之書碑。中宗載初九年[109],則天皇后遣使送珊瑚鏡一面、鉢一副,宣賜供養,兼改通元寺為重雲寺。開元五年,改開元寺[110],兼賜金魚字額。舊通元寺移鹽官縣東四十里鮑郎市。其後像失一軀,後人造一軀以并之。龍光寺,梁天監二年,金紫光祿大夫陸杲字明霞捨宅置,陸柬之書額。龍光寺下,錢本另為一條。
永定寺,梁天監三年,蘇州刺史吳郡顧彥先捨宅置,陸鴻漸書額。
宴聖一作「坐」。寺,梁天監三年,司徒[111]長史吳郡張融捨宅置,右衛翊陸彥[112]遠書額。
禪房寺,宋建武二[113]年,蘇州刺史張岱捨宅置,吳郡陸曾一作「魯」。書額。
流水寺,吳郡陸襄括宅置。三殿三樓,高僧清閑[114]建。吳郡縣令田業伯葉[115]書額。
唐慈寺,宋[116]建武元年,高士將軍捨宅置。
朱明寺。晉隆安二年,郡人朱明,孝義立身,而家大富。與弟同居,聽其[117]妻言樹[118]壞宅,欲棄兄異居。明知弟意,乃以金帛餘穀盡給與弟,唯留空宅。忽一夕,狂風驟雨,悉吹財帛還歸明宅。弟與妻羞見鄉里,自盡。明乃捨宅為寺,號朱明寺。
般若臺[119],晉穆侯何準置[120]。內有水池石橋,銅像一軀高一丈六尺,高士戴顒建。唐景龍二年,有神光現,數日[121]不歇,奉敕改神景寺。東北[122]有般若橋[123],因寺而名。
崇福寺,梁天監三年,武帝置。周朝廢之。寶應元年,重置造。
龍興寺,則天皇后置。御書額八方。開元五年,再興此寺,刺史張廷珪模勒御書于碑。
慈悲寺,齊永明二年,吳人薛曇捨宅置。未周,曇卒,遺言遷其靈柩於殿下。
陸卿寺,梁莊捨宅置。
崇善、王芝二觀,并天監二年置。
古館八所
全吳。通波。龍門。臨頓。升羽。烏鵲。江風。夷亭。《吳郡志》引云:「吳國古館三,曰升月,曰烏鵲,曰江風。升月在帶城橋東。烏鵲在烏鵲橋,今為營寨。江風在渴烏巷。又新館二,曰通波,曰全吳。」
古坊六十所
通波。三讓。水浮。闔閭。坤維。館娃。調啁。平權。金風。南宮。通關。舊《府志》作「闤」。盍簪。吳趨。自賁。南祀。長干。望館。曳練。萇楚。處暑。常棣[124]。白華。即次。甘節。吳歈。洊雷。義和。噬嗑。嘉魚。陋蜀。
已上三十坊在吳縣。
遷善。旌孝。儒教。綉衣。太元[125]。黃鸝。玉鉉。布德。立義。孫君。青陽。建善。從義[126]。迎春。載耜。開冰[127]。麗澤。釋菜。和令。夷則。南政[128]。仲呂。必大。豸冠。八貂。同仁。天宮。布農。富春。「春」作「仁」。循陔。
已上三十坊在長洲縣。
吳地記後舊本原文
周太王三子,長曰泰伯,次曰仲雍,次曰季歷。季歷賢而生聖子文王昌。昌必有天下,故泰伯以天下三讓於季歷焉。周與吳皆后稷之後,姓姬氏。吳國泰伯在位四十九年,無子,弟仲雍立。
周繇王在位三十七年。子熊遂立之。
熊遂在位四十九年。子早軫立之。
早軫在位五十九年。子款吾立之。
款吾在位三十九年[129]。兄夷處立之。
夷處在位三+八年[130]。侄壁羽立之。
璧羽在位三十六年。子齊元立之。
齊元[131]在位五十年。子柯盧立之。
柯盧在位二十七年。弟柯轉立之。
柯轉在位二十四年。子嬌夷立之。
嬌夷在位二十四年。侄鴟夷立之。
鴟夷在位三十年。子界嗣立之。
界嗣在位三十五年。子知濟立之。
知濟在位二十七年。子諸樊立之。
諸樊在位十四年。弟餘濟立之。
餘濟在位十七年。弟餘昧立之。
餘昧在位二十一年。子僚立之。
子僚在位十三年。堂弟子光立之。
子光在位三[132]十年。子光,諸樊之子,殺僚篡位,號闔閭,子夫差立之。
夫差在位二十三年。為越王句踐所殺,國滅。
已上計二十五主,治國總六百二十四年。
羅城,作亞字形,周敬王六年丁亥造。至今唐乾符三年丙申,凡一千八百九十五年。又至大宋淳熙十三年丙午,總二千二百十五年。其城南北長十二里,東西九里。城中有大河,三橫四直,蘇州名標十望,地號六雄,七縣八門,皆通水陸。郡郭三百餘巷,吳、長二縣,古坊六十,虹橋三百有[133]餘。地廣人繁,民多殷富,古跡靈踪,實□[134]異事。後因王郢叛亂,羅城乃以重修。今姑纂成圖畫,以俟後來者添修矣。
[1] 「南」,原作「西」,據吳本、樊本、曹本、局本改。
[2] 「叔」,吳本、曹本、樊本、局本均作「釋」,下同。
[3] 「周」,吳本、樊本作「固」,下同。
[4] 「也」,原作「子」。局本、《史記》、《左傳》皆作「也」,據改。
[5] 「五」,吳、樊、局、曹本皆作「二」。《吳越春秋》曰:「大城周迴四十七里」。《越絕書》:「周四十七里」。《太平寰宇記》卷九一:「闔閭城周迴三十里。」
[6] 《越絕書》作「二百一十步二尺」。按:據《周禮‧考工記》載,王城規格為周三十六里。又據《越絕書》詳細記載的大城四周邊長:南垣長十里四十二步五尺,北垣長八里二百二十六步三尺,東垣長十一里七十九步一尺,西垣長七里一十二步三尺。按古制,三百步為一里,則大城周長應為三十七里一百六十一步。姑蘇大城基本遵循《周禮‧考工記》之規定,略有增加。
[7] 「六」,吳、樊、局、曹本皆作「二」。
[8] 《吳越春秋》作「小城周十里」,《越絕書》作「十二里」。按:小城即吳王之宮城。周禮規定「九里之城,三里之宮」(見《尚書大傳‧多士》),周長三十六里之王城,宮城應為十二里。故《越絕書》作「十二里」,所記正確;《吳越春秋》作「十里」,「十」下脫「二」字。
[9] 《樂府詩集》卷六四作「何嵯峨」,《四部叢刊》影印翻宋本《陸士衡文集》作「何峨峨」。
[10] 吳、樊、曹本作「舒」,《姑蘇志》亦作「舒」。
[11] 局本作「吳」。
[12] 吳、樊、曹本無「南」字。《吳郡志》引作「魚城在越來溪西,吳王游姑蘇,築此城以養魚。」
[13] 「鎮此以厭越」五字,吳、樊、曹本作「以此鎮越」四字。《吳郡志》引《吳地記》云:「吳嘗名蟠門,刻木作蟠龍以鎮此。」
[14] 《吳郡志》引作:「又云水陸縈回,徘徊屈曲,故謂之盤。」
[15] 「南」,吳、樊本作「北」。
[16] 《吳郡圖經續記》引《吳地記》:「漢豫州刺史孫堅及其妻吳夫人、會稽太守策三墳,并在盤門外三里。」
[17] 《吳郡志》引《吳地記》曰:「春申君嘗進蛇門以禦越軍。」疑「造」為「進」之誤。
[18] 《吳郡志》引「門」下有「門外有干將墓,後語訛呼為匠門」十二字。《太平卿覽》卷一八三引同,「門」下尚有「其言劍匠,因之名」七字。
[19] 曹本作「一」。
[20] 「下」下原缺一字。曹本、局本作「曰」字,仍滯。
[21] 原本「以」下作空格,局本「以然」作「以然後」,吳、樊本無「然」字。《吳越春秋》作「親鑠身以成物」,疑「身」誤作「耳」而衍「然」字。
[22] 自「先師歐冶」至此,曹本作:「昔吾師之作冶也,金鐵之穎不銷,夫婦乃斷髮剪指,投之爐中,金鐵乃濡。干將夫妻因斷髮剪指入燼中。」
[23] 「北」字原缺,據吳、樊、局本補。
[24] 「關」,曹本作「開」,《吳縣志》引作「闕」。
[25] 《吳郡志》引《吳地記》云:「齊門,齊景公與吳戰不勝,以少女嫁吳太子終累,所謂『涕泣而女於吳』者。終累,闔閭長子、夫差兄也,早亡,齊女思家,吳王于此作九層飛閣,令女登以望齊。」
[26] 《吳縣志》引下有「地名永昌」四字。
[27] 「望在郡」三字,原作「在望口」,依局本補正。
[28] 「八」字,曹本作「一」。
[29] 「西」,吳、樊、曹、局本作「東」。
[30] 「西」,吳、樊、局、曹本作「東」。
[31] 《吳郡志》及明盧熊《蘇州府志》引《吳地記》「三里」下有「一百步」三字。《吳郡志》引「步騭墳」上有「偏將軍」三字。
[32] 「尊」字原缺,依局本補。
[33] 《吳郡志》引云:「在橫山別隅,平地不起墳。」
[34] 「體」,吳、樊、曹、局本作「休」。按:野王,字希馮,此云「體倫」,未知何據。
[35] 《史記正義》云:「在吳縣西南三十里橫山西北麓姑蘇山上。」
[36] 元徐天祜注《吳越春秋》引《吳地記》,「丈」下有「廣八十四丈」五字。
[37] 《吳縣志》引作「二十五里」,《太平御覽》卷一九二、九一九引作「鴨城者,吳王築此城以養鴨,周數百里。」
[38] 《圖經續記》作「豨巷」。
[39] 《御覽》卷一九二引作「婁門外鷄陂者,吳王養鷄城」。
[40] 「北」,局本作「南」。
[41] 盧騰龍《康熙府志》引作「在朱明寺西」,又云「宅在橫塘」。
[42] 「甪」,曹、局本作「角」。
[43] 「西」字,原作「而」,據曹、吳、樊、局本改。
[44] 《吳越春秋》云「平昌」。
[45] 「橋」,《吳郡志》引作「里」。盧熊《府志》作「鄉」。
[46] 《吳越春秋》作「南城宮」,《縣志》、《府志》同。此當倒乙「宮城」二字。
[47] 「黃」,原誤作「景」,依《三國志‧吳書》改。
[48] 「禾興縣」,原誤作「嘉禾縣」,依《三國志‧吳書》改。
[49] 「五年」,原誤作「二年」,依《三國志‧吳書》改。
[50] 「地」,吳、樊、曹、局本作「池」。
[51] 「語」,局本作「女」。
[52] 《春秋戰國異辭》引「亭」下有「在嘉興縣南一百里」八字,下無「《越絕書》曰」四字。
[53] 「二」,吳、樊、曹本作「一」。
[54] 「里」,吳、曹本作「步」,樊本作「部」。
[55] 「江」,吳、樊本作「池」。
[56] 「袁山松城」至「毀江中」,《御覽》卷一九三引作:「袁山松城,《晉書》云:左將軍袁山松,陳郡人,時為吳郡太守。隆安五年築此城,在滬瀆邊江,城之以禦。孫恩圍山松於此,城陷,害山松。城今為波潮所衝,以半毀江中。山松城東夾江又有二城相對,闔閭所築,以備越處。」
[57] 吳、樊本作「見之往往縮頭」,曹本作「見往往縮退」,局本作「見之往往縮項」。韋續《墨藪》載梁武帝《書評》云:「袁山松書,如深山道士,見人便欲退縮。」
[58] 《太平寰宇記》、《宋書‧州郡志》、《讀史方輿紀要》作「晉武帝太康四年」。
[59] 局本作「分吳郡虞鄉」。
[60] 《太平寰宇記》、《宋書‧州郡志》、《讀史方輿紀要》、《元和郡縣志》均作「梁大同六年」。
[61] 《御覽》卷一八○引作「宅有井,井邊有盥洗石,周四尺」。《太平寰宇記》卷九一引同。
[62] 「隅」,吳、樊、曹本作「虞」。
[63] 「二」,吳、樊、曹本作「三」。
[64] 《元和郡縣志》作「天寶十年」。
[65] 「晉元侯」應為「吳華亭侯」。
[66] 自「咸康」以下十二字應移至「當湖」下。
[67] 「武德」,原誤為「廣德」,據《元和郡縣志》改。
[68] 「景雲」,原誤作「景龍」,據《舊唐書‧地理志》改。景龍,古無此年號。
[69] 「先天」,原誤作「光天」,據《舊唐書‧地理志》改。
[70] 「帝」,原作「公」,據曹、樊、局本改。
[71] 吳、樊、曹本「捷」、「田」、「古」分別作「挺」、「陳」、「顧」三字。
[72] 「骸」,原誤作「稽」,據樊本、局本改。
[73]《吳郡志》引「步」下有「高一百三十尺,周二百十丈。比入山,則泉石奇詭,應接不暇」二十三字。
[74] 「鋸」,應作「踞」。
[75] 今本《史記》無此文。
[76] 「化」,《藝文類聚》卷八、《吳郡志》卷三九引作「上揚」。
[77] 《藝文類聚》卷八引作「據墳」。
[78] 今本《吳越春秋》無此文。
[79] 「故」,原作「古」,依局本改。
[80] 《吳郡志》卷三九引作「劍池,吳王闔廬葬其下,以扁諸、魚腸等劍各三千殉焉,故以劍名池。」
[81] 「屏」,原作「葬」,局本、《寰宇記》、《吳郡圖經續記》皆作「屏」,據改。
[82] 「圍」,原誤作「圖」,依吳、樊、曹、局本改。
[83] 《吳郡圖經續記》引作「山旁在寺,號曰思益。」
[84] 吳、樊、曹本無「北」字。
[85] 「豫章太守」,《吳郡志》引作「丞相」。
[86] 據此,疑下條之「昇猶山」即「卑猶」之訛,本一條,誤為二,而又有脫佚耳。
[87] 按:避宋欽宗趙垣諱。
[88] 原無「公」字,據吳本、樊本及《吳郡志》引補。按:「晉門下侍郎」當作「梁黃門侍郎」。
[89] 曹本、局本「西」下有「北」字。
[90] 「二年」,局本作「三年」。
[91] 「卑」,原作「昇」,《史記索隱》引《吳地記》、《圖經續記》、《吳越春秋》、《越絕書》皆作「卑」,據改。
[92] 《吳越春秋》作「滕玉」,一本作「勝玉」,《搜神記》作「紫玉」,《寰宇記》作「三女」。
[93] 「壚」,吳、樊、曹本作「坡」,局本作「波」。按:今本無此文。
[94] 「愛」,吳、樊、曹本作「哀」。
[95] 今本《吳越春秋》作:「吳王有女滕玉(宋本作縢玉、一本作勝玉),因謀伐楚,與夫人及女會,食蒸魚,王嘗半而與女,女怒曰:『王食我殘魚辱我,不忍久生!』乃自殺。闔閭痛之,蓋於國西閶門外。鑿池積土,文石為椁,題湊為中,金鼎玉杯,銀樽珠襦之寶,皆以送女。乃舞白鶴,俱入羨門,因發機以掩之,殺生以送死,國人非之。」
[96] 《吳縣志》引《吳地記》作「百五十步」。
[97] 「釋地」,原作「十藪」,依曹本及《漢書志》改。
[98] 《太平寰宇記》卷九四引《風土記》:「太湖中大雷小雷二山,相距六十里。其間有雷澤,舜所漁處也。」
[99] 《吳郡志》卷四八:「《史記正義》又引《吳地記》云:笠澤江,松江之別名。又云笠澤即太湖。則江湖通為笠澤矣。」
[100] 原本「曰」下有空格。今據各本及《左傳》去空格。
[101] 《左傳》作「越子伐吳,吳子禦之笠澤。」
[102] 「子」原誤「于」,據吳、樊本改。
[103] 《吳郡志》引作:「在太伯廟南,與要離墳相并。」
[104] 「元」,吳、樊本作「玄」,下同。
[105] 原作「元時」,依吳、樊、局本去「時」字。
[106] 「膺」,吳、樊、曹本作「應」。
[107] 原本「尼」下有「俗」字,依吳、樊本刪。
[108] 「云」,原作「元」,據局本改。
[109] 曹本無「中宗」二字。按:「載初」,武后年號,公元六九○年,僅一年。此云九年,誤。
[110] 曹、吳、樊、局本無「改開元寺」四字。
[111] 吳、樊、曹本下有「沈」字。
[112] 曹本無「彥」字。
[113] 「二」,吳、樊、曹、局本作「元」。「宋」當作「齊」。
[114] 「閑」,局本作「聞」。
[115] 曹本「葉」下有「青」字。
[116] 「宋」,當作「齊」。
[117] 「聽其」二字,吳、樊、曹本作「弟」。
[118] 原脫「樹」字,據曹、吳、局本補。
[119] 《吳郡志》卷九引有「在吳縣西二里」六字。
[120] 「何準」,原作「何曾」。曾為晉太守;準乃晉穆帝后父,亦未嘗封穆侯,追贈晉興縣侯。準篤于佛,修營塔廟,故依《吳郡志》、《吳縣志》引改。「置」,《縣志》引作「捨宅建」,《吳郡志》引作「捨宅置」。
[121] 「日」,曹本作「月」。
[122] 《吳郡志》引下有「角」字。
[123] 《吳縣志》引「橋」下有「俗云朱明寺橋」六字。《吳郡志》引下有「時人呼作朱明寺橋是也」十字。
[124] 「常棣」,曹本作「常縣」。
[125] 「元」,吳、樊本作「玄」。
[126] 舊《府志》「從」作「崇」。
[127] 吳、樊本「冰」作「水」。
[128] 曹本「政」作「改」。
[129] 吳、樊、曹本「九」作「八」。
[130] 吳、樊、曹本「八」作「九」。
[131] 吳、樊本「元」作「玄」。
[132] 吳、樊、曹本「三」作「二」。
[133] 「有」,原誤「時」,據吳、樊本改。
[134] 吳、曹、樊本「實」下不空格。